8月9日起,海关总署对部分鸡翅、鸡爪产品的13位检验检疫编码的调整正式生效。本次编码调整还新增了部分宠物食品的CIQ编码,请企业根据本次调整进一步规范企业申报,及时按新编码申领《检疫许可证》。0207142101999→02071421019900207142102999→02071421029900207142103999→02071421039900207142104999→02071421049900207172200999→02071422009900207142901999→0207142901990上述调整已于8月9日正式生效,企业报关时若使用已作废编码的《检疫许可证》,许可证自动核销会退单,须及时按新编码申领新《检疫许可证》再进行申报。0207142101999,02071421029990207142103999,02071421049990207172200999,02071429019990207142101990,02071421029900207142103990,02071421049900207142200990,02071429019900207142101101,02071421021010207142103101,02071421041010207142200101,0207142901101由此将宠物食品加工用鸡翅、鸡爪产品与供人食用鸡翅、鸡爪食品进行清晰定性,适用于不同的检验检疫标准及通关审单要求。0207142101990,02071421029900207142103990,02071421049900207142200990,0207142901990的鸡翅、鸡爪产品需要提供出口国官方机构出具的已备案的输华肉类卫生证书。企业申报时需按要求提供出口国官方出具且已完成备案的正本卫生证书、海运提单、装箱单、商业发票、贸易合同等相关文件,按申报要求和货物实际情况填写货物规格栏、备注栏等内容,根据货物的实际用途在单一窗口申报界面的用途栏写清饲用/食用,并选择对应的CIQ编码。在“互联网+海关”登录,并在动植物检疫模块下选择相应的类别,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2.“品名”填写进境产品具体名称,肉类需在下拉框选择品名;3.“数/重量”填写净重,“计量单位”多填写千克;“用途”和“用途说明”据实填写;4.“产地”和“输出国家地区”国家和地区,均填写一致的国家或地区名称;5.根据贸易情况如实填写“进境口岸”、“指运地(结关地)”、“目的地”、“装载方式”、“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等。8月9日前已申请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不符合调整后CIQ编码要求的,需要根据货物的实际用途不同分别及时重新申领对应的许可证,再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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