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看点:
12月11日,海关总署发布2023年第177号公告,即关于实施中国-澳大利亚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2017年11月,中国与澳大利亚两国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澳大利亚移民与边境保卫署及边境执法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澳大利亚诚信贸易商计划互认的安排》,自2023年12月14日起正式实施。
在中澳贸易领域,中国是澳大利亚最大的贸易伙伴,2022年双边贸易额约为2200亿美元。澳经济发展需要与中国建立更多的贸易关系,澳大利亚超过四分之一的出口收入来自中国,今年上半年,中澳贸易额达1161.6亿美元,同比增长8.6%。
AEO好处多多
中国海关将在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的企业按照信用等级划分为高级认证企业、失信企业、其他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其中高级认证企业即为中国海关的AEO企业。AEO制度已为中国企业走出国门铺就了一条“绿色通道”,AEO资质也成为国际国内名副其实的“金字招牌”。
1、提高企业信誉
通过 AEO 认证,企业的贸易合规性和信用得到了海关的认可,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国际信誉,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2、降低通关成本
AEO 认证企业可以享受较低的查验率、优先办理通关手续等优惠政策,从而降低企业的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3、增强企业竞争力
AEO 认证企业可以减少监管证件要求,简化通关手续,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4、促进企业内部管理优化
为了达到 AEO 认证的要求,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进出口行为,从而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
11月24日,上海海关发布了关于发布AEO行动方案的通告。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企业感受度为衡量标准,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及时优化完善为企政策举措。出台如下具体措施包括:优先办理类措施;减少监管频次类措施;降低通关成本类措施;缩短办理时间类措施;优化服务类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新协航也是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在业内掌握货物进口的“优先权”,享受着“海关最便利、国内最优惠、国际最认可”三个维度的优惠便利,方便为客户提供更高效放心的服务。
截止目前我国的AEO朋友圈
自2023年以来,海关总署先后发布了6个公告,新增与6个国家或地区的AEO互认。截至目前,中国海关已经与新加坡、欧盟等27个经济体53个国家(地区)签署AEO互认协议,其中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增加至35个,互认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居全球“双第一”。
具体名单: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欧盟成员国(27个)、英国、瑞士、新西兰、以色列、日本、白俄罗斯、智利、澳大利亚、哈萨克斯坦、蒙古、乌拉圭、阿联酋、塞尔维亚、乌干达、南非、巴西、伊朗、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菲律宾、泰国、中国澳门、哥斯达黎加。
海关总署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77号(关于实施中国-澳大利亚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公告〔2023〕177号
2017年11月,中国与澳大利亚两国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澳大利亚移民与边境保卫署及边境执法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澳大利亚诚信贸易商计划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23年12月14日起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互认安排》规定,中澳双方相互认可对方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简称AEO),为进口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提供通关便利。其中,澳大利亚海关认可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为互认的AEO企业,中国海关认可经澳大利亚海关诚信贸易商计划认证的企业为互认的AEO企业。
二、中澳双方海关在进口货物通关时,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如下通关便利措施:通过减少单证审核和实货检查加快通关;对需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开展风险评估时,对AEO企业资格予以考虑;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处理AEO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致力于在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提供快速通关。
三、中国AEO企业向澳大利亚出口货物时,需要将AEO编码(AEOCN+在中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的10位企业编码,例如AEOCN1234567890)告知澳大利亚进口商,由其按照澳大利亚海关规定申报,澳大利亚海关确认中国海关AEO企业身份并给予相关便利措施。
四、中国企业自澳大利亚AEO企业进口货物时,需要分别在进口报关单“境外发货人”栏目中的“境外发货人编码”一栏和水、空运货运舱单中的“发货人AEO企业编码”一栏填写澳大利亚AEO企业编码。填写方式为:“国别代码(AU)+AEO企业编码(11位数字)”,例如“AU12345678910”。中国海关确认澳大利亚AEO企业身份并给予相关便利措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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